“沒搶紅包差點被辭退”:員工權益理應尊重
2021-02-18 10:52:44 來源:新京報
牛年春節(jié),一位“牛氣沖天”的副總裁,在微信群大發(fā)“牛脾氣”,成功引起了輿論關注。
據報道,大年三十,某房企副總裁在微信群里根據人數(shù)發(fā)了45個紅包,細心的副總裁第二天中午發(fā)現(xiàn),自己發(fā)的紅包竟然有5個人沒領。該副總裁立即給出了處理意見,要求總部負責行政的人員挨個通知到位,并讓這些員工當日下午四點前道歉并檢討,還要主動發(fā)200元紅包,如執(zhí)行不到位,下午四點后移出群,年后處理。
大年三十是合家團圓的喜慶日子,也是最應該放下一切,全心全意陪伴家人、慰藉親情的時候。尤其是經歷了極不平凡一年的今年除夕夜。然而,在這位牛氣沖天的副總裁眼中,骨肉親情乃至勞動法律,似乎都要無條件讓步于“領導查崗”,這實在是咄咄怪事。
“搶紅包”原本不過是圖個樂子,但在這個工作群里面卻充滿了凝重的氛圍。名為“發(fā)紅包”,這位副總裁更像是擺下了一場不懷好意的“鴻門宴”。而這樣一幕,想必讓那些已經搶到紅包的員工也會感到惴惴不安——如此“不走尋常路”的企業(yè)管理者面前,誰知道下一次會遇到什么樣的考驗?
這位副總裁表示,“過年不是放羊,很多同事依然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”。過年的確不是“放羊”,但這是放假。如其“移出工作群+年后處理”真的是媒體所說的“辭退”,這種一言不合動輒辭退的行為也涉嫌違法。
作為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做出的最嚴厲處罰之一,辭退本身也是需要滿足特定條件并履行必要法定程序的。這位副總裁一時興起以辭退相要挾,也并不合規(guī)矩,更折射出他對勞動法少了點敬畏。
誠如這位副總裁所說,“搶紅包是一件小事,但也能看出很多問題”。面對這件“小事”,真正要追問的是,在節(jié)假日等非工作時間里,員工的權利和自由該如何不被侵犯。
說到底,員工是企業(yè)最大的財富,科學管理則是創(chuàng)造業(yè)績最大的動力。任何時候,勞動者權益都不能因為領導的個人好惡就被隨意侵犯。